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蓝春燕,蓝仁欣, 青岛楚贺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富航置业有限公司青岛中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2018)鲁02执960号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公告人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青岛楚贺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富航置业有限公司、蓝春燕、蓝仁欣:你们与申请执行人青岛中豪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鲁02执960号],青岛市即墨区通济街道办事处以案外人身份要求我院返还扣划执行款项,并请求撤销我院(2018)鲁02执960号《限期支付通知》。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执行异议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刊登日期
2022-01-23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