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法院公告
当事人
邱强强,迟元磊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
案由
-
公告人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内容
迟元磊:本院受理原告邱强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求为:1、被告返还原告欠款300000元及其利息。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向你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1-09-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