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满建国, 青岛天一仁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鲁0214执2696号,(2019)鲁0214民初10106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满建国: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青岛天一仁和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满建国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现向被执行人满建国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0214执2696号案件的执行通知书,责令你自送达之日起3日内履行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9)鲁0214民初1010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向本院提交满建国的银行账号及开户行等信息领取购房款剩余额75846.97元。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9-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