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志军, 青岛安泰信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凯金远山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永信置业有限公司 ,青岛天泰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锦泰盛德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宏美泰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民终1332号之一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青岛安泰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宏美泰实业有限公司、青岛锦泰盛德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永信置业有限公司、王志军:本院受理上诉人青岛天泰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诉人青岛凯金远山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审被告青岛安泰信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宏美泰实业有限公司、青岛锦泰盛德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永信置业有限公司、王志军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民终133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09-2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