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陈文虎,林长松,孙建平,第三人-, 江苏坚迈紧固件有限公司 ,江苏永耀钢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文虎、林长松、孙建平:本院受理原告江苏坚迈紧固件有限公司诉被告陈文虎、林长松、孙建平、第三人江苏永耀钢业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