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忠宝, 江苏龙升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2民初233号 |
案由 |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忠宝:本院受理江苏龙升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对外追收债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2民初2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判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判,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