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蓝光和骏小站文旅娱乐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方全有限公司 ,吴江区黎里镇伟林建材经营部 ,吴江区黎里镇海金建筑材料经营部 ,北京恒源申泰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苏0509民初15448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源申泰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方全有限公司、吴江区黎里镇海金建筑材料经营部、天津蓝光和骏小站文旅娱乐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吴江区黎里镇伟林建材经营部与被告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恒源申泰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方全有限公司、吴江区黎里镇海金建筑材料经营部、天津蓝光和骏小站文旅娱乐发展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苏0509民初15448号案件原告吴江区黎里镇伟林建材经营部的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你们可向本院或者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民事答辩状及副本。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