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成立民,吕焕军,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苏0115民初647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成立民、吕焕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诉被告成立民、吕焕军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就(2021)苏0115民初647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里来本院民二庭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限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