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周丽娟,蔡美珍,缪雨潼, 张家港建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丽娟、蔡美珍、缪雨潼: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诉你们及张家港建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诉讼权利义务须知、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