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枣庄市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破产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 |
公告人 |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年11月30日,本院根据枣庄市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枣庄市海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程序。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