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季凯,许爱君, 宿迁市三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古来昌建材有限公司 ,江苏晟佳置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季凯:本院受理上海古来昌建材有限公司诉季凯、江苏晟佳置业有限公司、宿迁市三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许爱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4月1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