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林建明,柳青,张建华,黄邦文,黄邦华,姜钰棕,邓凡耀,曾丽明,郑明强,第三人-, 福建三明市帝豪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柳青、邓凡耀、张建华、福建三明市帝豪餐饮娱乐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林建明与被告柳青、张建华、黄邦文、黄邦华、姜钰棕、邓凡耀、曾丽明、郑明强、第三人福建三明市帝豪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