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郑州彬纳立贸易有限公司 ,重庆可利信商贸有限公司 ,九龙坡区中梁山祥润建材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7民初39334号,(2021)渝0107民初39334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渝0107民初39334号郑州彬纳立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九龙坡区中梁山祥润建材经营部诉被告郑州彬纳立贸易有限公司、重庆可利信商贸有限公司等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7民初3933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