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唐怀理,田可可, 杭州雄睿物流有限公司 ,荃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沪0114民初17649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唐怀理、杭州雄睿物流有限公司、田可可:本院受理的(2021)沪0114民初17649号原告荃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14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0-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