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扬州煦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清算公告 |
案号 |
(2021)苏1002清申2号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年10月26日,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南京市高新技术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对扬州煦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2021)苏1002清申2号],并于2021年12月6日指定江苏三法(扬州)律师事务所组成扬州煦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现公告如下:一、扬州煦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扬州煦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江阳西路107号绿地商务广场A座7楼,联系人:周昂;联系电话:18936268553】申报债权。未申报债权的,自行承担法律后果。二、扬州煦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立即向扬州煦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三、扬州煦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和股东、董监高等清算义务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清算组移交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扬州煦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清算组 |
刊登日期 |
2022-0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