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何燕, 青岛晓平木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214民初9912号 |
案由 |
抵押权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青岛晓平木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何燕与被告青岛晓平木业有限公司抵押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鲁0214民初99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