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佛山丽菲鞋业有限公司 ,上海琅薇服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商标权权属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琅薇服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佛山丽菲鞋业有限公司诉被告上海琅薇服饰有限公司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1.被告停止侵害原告第3863598号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2.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2万元。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2022年3月22日下午14点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