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陈有满, 北京雪莲集团有限公司 ,新疆雪羚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喜润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 ,乌鲁木齐天羴新牧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新7101民初1440号 |
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 |
内容 |
新疆雪羚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天羴新牧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喜润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陈有满:本院受理你与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回族自治州分公司、被告北京雪莲集团有限公司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新7101民初1440号案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与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