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廖克竝,大田县大竹林煤矿, 三明富源煤矿有限公司 ,大田县铭源煤矿有限公司 ,福建惠峰矿业有限公司 ,大田县奇韬煤矿 ,大田县建设煤矿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闽0425民初2022号 |
案由 |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大田县大竹林煤矿:本院受理廖克竝诉大田县奇韬煤矿、大田县大竹林煤矿、三明富源煤矿有限公司、大田县建设煤矿、大田县铭源煤矿有限公司、福建惠峰矿业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一案,上诉人福建惠峰矿业有限公司就(2021)闽0425民初2022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