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许海超,安如兰,刘桂芝,林秀春,许海文,潘孝吉,李旺,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李旺:本院受理原告许海超、安如兰;刘桂芝、林秀春、许海超、许海文;许海超,林秀春分别诉被告潘孝吉、李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四案,已作出判决,四案原告不服判决,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因你住址不详,无法送达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琼9002民初1824、1825、1826、1827号案民事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