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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连德花, 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郑州科德睿置业有限公司中山市普力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淮安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2021闽01民初3351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郑州科德睿置业有限公司、淮安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连德花与被告中山市普力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州科德睿置业有限公司、淮安福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2021闽01民初3351号),现依法向你送达一审诉讼程序告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九时十分在第九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若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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