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 | ,,张德亮,郭海清, 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青岛公司 ,青岛捷润液体化工有限公司 ,青岛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青岛港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陇南都成矿产工贸有限公司 ,山东昌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青岛保税区百瑞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中电浦东电子器材有限公司 ,青海圣地矿业有限公司 ,青岛新恒发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 |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内容 | 青岛保税区百瑞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山东昌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青海圣地矿业有限公司、陇南都成矿产工贸有限公司、上海中电浦东电子器材有限公司、青岛捷润液体化工有限公司、青岛国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青岛港城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张德亮、郭海清、青岛新恒发能源有限公司、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青岛公司:你们与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西海岸新区分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财金宏业(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变更为本案申请执行人,现向你们送达执行主体变更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