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杜丽娟, 厦门趣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丰都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杜丽娟:本院受理原告厦门趣店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诉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丰都县人民法院龙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