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林广成,马连生,林坚,李颖,赵洋, 贵州黔能化精选煤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闽0102执异201号 |
案由 |
居间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林坚,贵州黔能化精选煤业有限公司,马连生,李颖,赵洋: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林广成诉被执行人林坚,贵州黔能化精选煤业有限公司居间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申请执行人)林广成向本院提出追加马连生,李颖,赵洋为被执行人的书面异议,案号为(2021)闽0102执异201号。因你方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追加被执行人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执行听证通知书各一份。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楼第七法庭召开听证会,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决。 |
刊登日期 |
2022-0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