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方震海,余晓航,庞文江,吴伟婷,王雪平, 上海贝沙米拉服饰有限公司 ,上海弘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思沃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沪7101民初487号 |
案由 |
追收抽逃出资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铁路运输法院 |
内容 |
余晓航,庞文江,吴伟婷,王雪平:本院受理上海贝沙米拉服饰有限公司诉方震海,余晓航,庞文江,上海思沃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吴伟婷,王雪平,上海弘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追收抽逃出资纠纷一案,上诉人上海贝沙米拉服饰有限公司就(2021)沪7101民初487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