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柏立华,喻夏明, 重庆盼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第三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92民初12583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喻夏明、重庆盼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第三中心支公司与被告柏立华、喻夏明、重庆盼达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渝0192民初12583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廉政监督卡、诚信诉讼告知书等诉讼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