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周某某,唐某,王某,章某某,孙某某, 陕西商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陕1023民初1695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商洛市商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周某某、唐某:本院审结的原告陕西商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二人与王某、章某某、孙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孙某某不服本院(2021)陕1023民初1695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上诉状副本,逾期未予领取,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