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渭南市临渭区杜桥街道办事处五里铺村第七村民小组,郭某某, 陕西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581民初1802号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陕西省渭南市韩城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陕西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渭南市临渭区杜桥街道办事处五里铺村第七村民小组与被告郭某某、陕西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581民初180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渭南市临渭区杜桥街道办事处五里铺村第七村民小组的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