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马玲,邹琳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81民初3570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邹琳:本院受理原告马玲与被告邹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苏0581民初35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虞山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