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许卫宏,阮小红, 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许卫宏、阮小红:本院受理的浙江凝睿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许卫宏、阮小红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0-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