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周海中,王骏杰, 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苏0583民初14855号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骏杰、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1)苏0583民初14855号,原告周海中与被告王骏杰、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大童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3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