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井明霞,李宏健, 苏州三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苏0583民初8098号 |
案由 |
信用卡纠纷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井明霞、李宏健、苏州三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与被告井明霞、李宏健、苏州三联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583民初809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