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宁某,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市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422民初1488号  | 
    
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咸阳市三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宁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咸阳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422民初14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陵前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