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北京国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天津兴安金属贸易有限公司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水实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沪0107民初950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天津兴安金属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三水实业有限公司诉天津兴安金属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国信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0)沪0107民初9502号民事裁定书。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20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