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石某某,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51民初2484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石某某: 原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梁支行与被告石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51民初24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