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程某某,重庆邻里通网络科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陈某, 重庆万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渝0105民初27871号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邻里通网络科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陈某:本院受理的(2020)渝0105民初27871号原告程某某与被告重庆万隆融资租赁有限公司、重庆邻里通网络科技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陈某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已审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渝0105民初278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程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案件受理费13800元、公告费560元,由原告程某某承担。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