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高某某,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陕0103执恢354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高某某: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与被执行人高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03执恢354号拍卖裁定书和网络对你名下的神木市麻家塔乡铧山村融和家园A区第1幢2单元13层1号的询价报告(中国工商银行融e购电商平台出具的询价结果为1162793元)。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