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某, 上海夷川物流有限公司 ,天津市大道行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5民初44526号 |
案由 |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天津市大道行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王某: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夷川物流有限公司诉被告天津市大道行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王某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1)沪0115民初44526号民事判决书。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第十六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611号)第十六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