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 | 夏某某, 上海香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 案号 | (2021)沪0115民初31233号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 内容 | 夏某某:本院受理上海香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夏某某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15民初312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上海市浦东新区杨源路218号西漕大楼)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