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William,Schermel, 福建省和信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完美(厦门)床上用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闽0104民初461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完美(厦门)床上用品有限公司、William Schermel:本院受理原告福建省和信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完美(厦门)床上用品有限公司、William Schermel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采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0)闽0104民初461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原告福建省和信科工集团有限公司的起诉。被告William Schermel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被告完美(厦门)床上用品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