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中核资源有限公司,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 ,国建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国建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核资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诉唐山海泰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建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核资源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法庭(金凤路5号院内)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