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刘某,张某某,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 ,西安前进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陕0111民初9179号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某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与被告刘某、西安前进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张某某、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陕0111民初917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