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某某,,季某,李某, 青岛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凯旋地产有限公司 ,山东天诚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中青兴业集团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同安路支行 ,鲁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鲁02民初218号,(2021)鲁民终2018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鲁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青兴业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天诚市政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凯旋地产有限公司、季某、李某:本院受理你们与王某某、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同安路支行案外人执行异议纠纷一案,上诉人王某某不服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鲁02民初21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鲁民终201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