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叶兴建,陈涛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8民初1834号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涛:本院受理的原告叶兴建诉被告陈涛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8民初1834号民事判决书。【被告陈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叶兴建返还款项4625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956元,公告费260元,合计1216元由被告陈涛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