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重庆融玖电缆有限公司 ,山西平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105民初2141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山西平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21419号原告重庆融玖电缆有限公司与被告山西平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成员组成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限你方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2月18日9时20分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A楼第3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