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刘某某,郑某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鲁0102民初7911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被执行人:刘某某、第二抵押权人:郑某某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20)鲁0102民初791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本院裁定依法拍卖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济洛路87号1号楼1-201室房产及储藏室(证号:济南20170054384)。评估价格具体如下:拍卖被执行人刘某某名下位于济南市天桥区济洛路87号1号楼1-201室房产及储藏室(证号:济南20170054384)),山东广和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鲁广和估鉴(2021) 032号《涉执房地产司法处置估价报告》的评估结果为1527300元。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查封公告、腾房公告、利害关系人告知书、拍卖公告、拍卖裁定书、涉执房地产司法处置估价报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