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乔某某, 酒泉新丝路种业有限公司 ,深圳康智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禾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酒泉新丝路种业有限公司、深圳康智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禾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乔某某诉你委托理财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0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铁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