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山东三箭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农业实业集团公司 ,山东长城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鲁执异203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山东三箭集团有限公司: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三箭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省农业实业集团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中,冻结了被执行人山东省农业实业集团公司持有的山东长城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100%的股权,案外人山东长城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不服上述冻结行为,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鲁执异203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0-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