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柯某某, 重庆晋愉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晋愉峰岚房地产有限公司 ,重庆奢尚贸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0)渝0107民初23932号 |
案由 |
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奢尚贸易有限公司、柯某某、重庆晋愉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0)渝0107民初23932号原告重庆晋愉峰岚房地产有限公司诉被告重庆奢尚贸易有限公司、柯某某、重庆晋愉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原告民事起诉状副本、更正申请书、本院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届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0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2-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