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苏州赛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力神特种电源科技股份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州赛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天津力神特种电源科技股份公司与被告苏州赛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07 |






